咨询详情

我拿了女朋友三千块钱,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报了警,第二天我向女朋友坦白了,女朋友也将事情真相告诉警察了,警察没有逮捕我,只是要了我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我和女朋友私下解决了,这样警察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3-25 22: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男女朋友交往多有经济往来。只有没有非法占有故意,就不构成犯罪。本案警察不会追究的。
  • 协商处理为宜,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的
  •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1],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规定,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我国采用了四分法:
      1、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 刑事责任。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 一般不会的
  • 你好,应该不会追究了
  • 不会追究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