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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一周岁,女方主动放弃抚养权归男方抚养,孩子三周岁了母亲提出变更抚养权理由是:男方已经再婚对孩子以后生活不利,但后妈视孩子亲生,孩子对后妈很粘烀,不知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1-09-27 20: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变更抚养权的诉请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 没有特殊情况,定下来得抚养权一般不会变更
  •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女方放弃的是监护权,不是抚养权。 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能放弃,离婚后,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抚养照顾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除非监护人丧失对孩子的监护能力,否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 如果不能证明男方对小孩抚养不利,则女方得不到抚养权。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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