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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些问题想向您咨询!还求您多多指教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现住在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顺义道与朝阳路交口的一处排水公司分配给我的住房(我是排水公司的一名员工,因我家庭困难人口多排水公司照顾以分配住房的方式分配给我此处,是一个排水泵站,大约160多平方米)现在此处已被规划到国家修建公路的范围内,就此天穆镇拆迁办找我多次商谈有关拆迁的事宜,拆迁办给出的补偿如下:一套60平米的高层和90万现金加一起的价值也就130万!可是我和子女们的想法是按照1:1的补偿,就现在的商品房价格大多都是1万一平米所以我们想要160万!可是拆迁办以我没有房屋产权证明做要挟(我以在此居住30多年,从今年过了春节收到拆迁通知后到现在的期间我也多次找到单位申请要个证明此处是单位分配给我居住的住宅,可是单位不给开证明,只说要多少补偿你们自己随便要单位不参与要多少全是你们的。而拆迁办就是抓住了这点说什么也不给我们想要的补偿而且现答应的130万里面没有搬迁费说我们不享有这样的补偿。而且上周5给我一份通知说是要3天内强制拆除,原因是我居住的这是非法建筑以此来威胁我和家人)您说我可怎么办啊!还请您多指点啊!谢谢

国家赔偿 2011-09-27 08: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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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规定,无产权证,原则上不给拆迁补偿,你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可来所咨询,电话预约,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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