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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男方已经是第三次起诉离婚了,分居4年了,女方因为财产纠纷一直没同意,法院也说财产没协商好也不判离。想咨询一下,会因为财产问题不叛离吗?有房子,建的时候花费了20几万,她没有帮衬一下,如果现在房子都归她,我还承担两个女儿的抚养费。这样法院会不会判离。

离婚 2019-02-15 18:4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委托律师,财产没有协商好可以让法官分割或单独判决离婚财产以后分割。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不给抚养费的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收到法院的文书了?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你好,咱这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你好,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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