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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4月29日在绵阳汉龙天桥被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助理叫住说我条件不错,要招兼职平面模特.演员等.我和他到了公司先填一张含身高三围等的资料表后带我去见张经理,他说我能当平面模特叫我交380元先拍照,说是把照片制成模卡的费用.我就交了380元拍照.09年5月8日下午叫我到公司,去就让我签约一年.签约后要我交1800元推广费.我糊涂就和该公司把合同签了,刷卡交了300元推广费,张经理说今后拍广告的片酬就来交剩的1500元推广费,合同上1800元推广费是手写新填进去的,当时被该公司以1800元推广费未交清把合同扣下.还没工作就自己先把钱倒贴了,上网查才知道自08年就在说"xx传播有限公司"骗人,绵阳晚报都报道了.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案例,我发觉被骗.我希望现在就立即解除合同并要回我已交300元推广费.该公司要求签合同后必须交推广费合法吗?该公司私自扣下合同合法吗?合同我已签就具有法律效应了吗?虽合同现被该公司扣着,可我已经签了该怎么办呢?麻烦大家帮我想办法.

其他 2009-05-15 05: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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