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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介绍所进的厂,介绍所说的是做到1月25号,现在厂里面不批,厂里说他们跟劳务派遣签的合同是28号,至少要做到28号,做不到不给工资,进厂的时候什么合同都没签,车票都买好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做的是小时工

其他 2019-02-02 01: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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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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