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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电子配件的,供货给客户恶意欠款不还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6-24 15: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建议你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解决的。
  • 到法院起诉追偿
  • 准备好送货、结算的相关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并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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