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 我为甲方原本露天的下沉式地下院落加盖房顶,在产品没有安装到位之前,天降暴雨,院落积水至室内物品被水浸泡形成经济损失,现甲方要求我对其进行经济赔偿,理由是我为其加盖的屋顶延误了工期才赶上了暴雨。我与其有签订合同,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安装时间,更没有在施工过程中义务对其地下室进行防护等。其地下室原本有物业配备的排水设备,是其自行拆除的,才造成的积水。请问,我需要对其进行赔偿吗?(工期依合同也无法判定延误的情况下,或工期实际延误了情况下)谢谢!

争议解决 2011-09-27 15: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