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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998年土地在一起户口在一起由于办低保2000年把户分开土地确权也在一起两位老人不在了村上要把土地抽回请问他们合理吗

其他 2019-01-28 08: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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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确权在本次承包期限内不分户(由原户主确权)本次承包到期村里重新发包时以户为单位重新确权此时会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你好,由其承包户中其他人经营。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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