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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束六年了,项目部早就结束了,突然又有人起诉公司,说欠了他几十万的货款,而且五年来从来没有受理过有关催要货款的主张,公司应该怎么办?法院会受理吗?是不是超时效了?

其他 2019-09-26 0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你的描述来看,应该超过诉讼时效了
  •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一是保证诉讼时效及时中断,不要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只要是能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就可以:积极催收并保留催收证据,如催收通知书、公证催收等,如不方便直接找你“朋友”催收,也可以用在报纸上刊登等,自主张权利日起,诉讼时效即告中断,重新计算,也就是还有两年。
    二是尽量摸清你朋友的资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可查封的资产,包括汽车、房产、设备等。
    三是积极关注你朋友的资产变化,如果出现财产减少影响还款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起诉并采取保全措施,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要求法院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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