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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人民教师,2008年和老婆离婚,我由于心情郁闷,在2009年的一天晚上和朋友出去喝酒,喝多了,有一个女人送我回家,晚上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这个女人在我家里,一大早这个女人的老公就来我的家里,二话不说抓起我就打,还踢坏了我的防盗门,砸坏了我的电视机和电脑,由于这个女人的老公没有工作,是个无业游民加无赖,说他没有工作,不怕影响,要我给他20万元的补偿,否则就以到我的工作单位去闹相要挟,我害怕闹开了影响不好,在他的强迫下无奈写下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这件事目前已经过去两年了,这个无赖丈着我给他写的欠条,要我给他钱,不给他在大街上碰到已经打了我好几次,还到我的工作单位闹了好几次,我已到当地派出所报了好几次案,当地派出所动员我私了,无奈之下我到当地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人说准备移交派出所处理,此事已经严重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也给我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请求法律援助。

刑事辩护 2011-09-28 23: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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