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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我婚前全额付款(银行转账)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因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了她名字,现在准备离婚,问房产怎么分割?是一半一半吗?

银行 2019-03-29 17:0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解释四相关规定,你的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所以并不是说你婚后把她名字加上去就变成婚后共同财产了(你们只是共同共有)。产证上的名字会影响出售出租房屋时需要她的同意,但是并不意味着离婚就必然一人一半(可能会涉及一些必要费用的补偿)
  • 产权加上女方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房产离婚分割需要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和过错及双方对该房屋贡献大小来确定。如你所述情况,结婚时间较短,你全款购买,均分的可能性不大。
  • 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的变动,具有公示公告的效力,当完成房产证加名后就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发生了财产转移的效力.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由于房产变更登记已经完成,所以该权利不可撤销,加名者享有房屋产权,对于份额,房产证加名后并不意味着加名的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就可以获得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婚龄等因素来进行分割。
  • 加名有份额,不一定是一半,
  • 可以起诉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但也可能酌情考虑房产贡献结婚时间长短
  • 你对房产的贡献大,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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