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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五年前离婚,有一子归女方抚养,孩子户口在我这边,我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已再婚并有一子,相当于我们的户口上共有五人,户主为我父亲。我们家的房子是公房,我父亲为承租人。但是房子马上要拆迁了。我该怎样分配赔偿给我和前妻的孩子。

拆迁补偿 2019-03-16 17: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拆迁政策或拆迁协议等主张相应份额。
  • 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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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房产证的登记人是父母,那么住房产权权益就是父母合法所有。
      小夫妻离婚时是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住房和财产。
      该住房拆迁所得安置补偿也是父母合法所有,和小夫妻无关。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咨询当地政策
  • 按照具体产权情况
  • 房子是公房,只针对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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