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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性格不合跟男朋友提出分手,但是多次遭拒。对方总是各种威胁,半个月前他怀疑我出轨,才总提分手,于是就把我微信和电话号码都拉黑说再也不想看到我了。可是第二天开始他就各种发朋友圈辱骂我,发我很多照片。还发信息给我朋友让我主动联系他,不然别想好过。有一个朋友还收到他发的视频,拿着抢说不会让我好过之类的话。现在都半个月了,春节假期马上就结束了,他发了很多短信在我手机上,各种威胁恐吓。我们一共认识的时间才四个月,他这么过激的行为真的太可怕了,我现在换了手机号码也不敢轻易告诉别人,他仍然不停的在打听我的行踪,之前试过好好沟通。但是对方疑心太重,只要一刻联系不上我就会说我有问题。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10 0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遇到电话威胁恐吓,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1、恐吓他人属于违法,严重的构成犯罪,建议及时报警,追究其法律责任;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你可以选择报警
  •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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