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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14年,老公出轨了8年,孩子,老人,他一直都没有抚养。我还为他借了外债。现在她想离婚。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我这么多年为家里花的钱,能够叫他一次性算给我吗?

离婚 2019-03-22 07:2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主张和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应该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具体处理方面,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共同均分,没有过错不存在赔偿问题,可以协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 离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可以要求你老公赔偿、
  • 离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 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然后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您好,婚后财产平均分割,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害赔偿
  • 您好,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如有男方出轨的证据,可以多分财产。
  • 你好,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善,均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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