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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QQ上冒充警察,警告犯罪诈骗分子不要再犯罪了有罪吗?

刑事辩护 2019-06-02 13: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无罪的。
  • 如果无视国家法律,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则这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犯本罪的,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体关于冒充警察的会构成的罪名: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行为人如果无视国家法律,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   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 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如骗取爱情、职位、荣誉等,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公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相关内容:   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   1、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   3、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 关于诈骗数额标准的确定,见于《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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