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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准备离婚。结婚三十几年中,在二十年前我老公父母留下一套房子,但只写我老公一人的名字,五年前为儿子买了房,我们交了首付,一直都是我们供,我们还有一猪场,当时建时我也给了一半的资金!因为我不堪忍受丈夫的凝神凝鬼和打骂。我想离婚。婚姻中所有的财产都是写我老公的名的。请问我离婚能分到财产么?

离婚 2019-02-16 2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关于婚姻财产问题,若在法律上婚姻关系还未解除,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半,特殊情况下离婚可能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如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具体需要结合你的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确定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可以争取的。
  • 一般来说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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