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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死了,婆婆把自己女儿的儿子,收养给老公做儿子,收养证是老公死后办的,我和老公都没在收养证明签字,请问我和这个孩子的领养关系成立吗

离婚 2019-03-03 10: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成立。1,双方都同意
    2,收养人有抚养能力
    3,到相应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符合上面要件就是合法收养。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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