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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弯的时候撞到一个开摩托车的人,因为撞到了开摩托车的人,涉及到旁边一辆面包车把别人的一个轮胎弄破了。当时立即停车下来检查伤者的情况,人没事,就右脚膝盖被擦伤有点疼痛但是可以活动,然后摩托车报废了。然后涉及到别人的面包车爆了一个轮胎,付了1200元作为补偿。打算跟摩托车的人私下和解,因为赶时间,对方要求支付10000元(包括摩托车的费用),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处理?车有交强险(车子是朋友的爸爸的,当时我朋友坐在副驾驶,我开的车,他的强险是以父亲的名义交的,但是本人17年去世了,强险是直接以他去世爸爸的名义续的),我有驾驶证,但是当天出行的时候驾驶证没有带在身上,因为没带驾驶证,所以没有让警察过来处理,打算私下和解,但是对方要求的金额太大了。主要有四点:1.当时我没带驾驶证2.保险是朋友爸爸的名义购买和续费的,但是本人已经去世。3.涉及到旁边的一辆面包车,是撞到摩托车,然后摩托车刮到面包车轮胎导致爆胎。4.保险是在广州买的,但是发生事故在清远

其他 2019-02-18 09: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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