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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一年。没有办结婚证,我现在怀孕了,可是我们越来越不适合,他越来越没有担当,只要吵架都叫我滚,动手打我,可是给了我三万的彩礼,我需要偿还吗,我现在怎么办,我是真的没法过下去了

离婚 2019-03-09 02:4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是要退还的,因为你们不是婚姻关系,仅是同居关系,但是因为你怀孕的话,可以适当少退还部分
  • 可尽快报警,可电话咨询。
    【追问】报警有用吗
  •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你好,你们虽然举行了婚礼,但是并为登记结婚。彩礼是需要偿还的,但是你们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酌情偿还。
  • 是需要的。。。。
    【追问】为什么
  • 尽快沟通不用偿还
    【追问】不需要偿还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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