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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怀孕了,但是婚事搁浅,结婚几乎不可能了,商量孩子的问题,女方坚持要生下来,而我想打掉,目前孩子只有一个多月,请问,如果女方坚持生下来,我需要负责哪些内容?孕期的各项营养以及生产费用,还有孩子将来的抚养费用等等,那些是法律规定必须我出的?另外孩子将来的抚养权是否可以争取到,女方这边工作不稳定,还有数额不少的外债并且已经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行为。

离婚 2019-02-22 12: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生下孩子,你需要支付抚养费用,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 孩子两周岁之内原则上归女方的,生下来后,她可以要你支付抚养费的
  • 您好,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 如果孩子是女方在抚养,你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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