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子父母的,拆迁后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了房子,还房名字是父母的,儿子离婚,儿媳能分到什么!拆迁前儿媳在户口上

离婚 2019-12-27 04: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以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为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有特别约定的外,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夫妻婚后兴建、购买、受赠或者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在婚姻关系消灭(离婚或一方死亡),或者双方有特别约定时,才能确定份额,进行分割。
  • 那儿媳是享有份额的,可以起诉维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