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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现任过了二十多年,沒领证,我离婚,他沒离,我们共同生活后,我母亲给我一间房子,我把对面屋买下了,开了个小旅馆,挣的钱又借了钱又买了几套房子都是开小旅馆,这些房子以我和我前夫共同生育的女儿名字买的,我不想和他过了,因为他赌愽搞女人,他管我要房子要钱,我不同意,如果我俩分开他有权要分财产房子吗

其他 2019-02-26 08: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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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根据出资比例
    【追问】他没拿钱,都是我自己用唯一的母亲给的房子,一边挣,一边贷款买的房子
  • 你好,按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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