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企业破产,我到退休年龄,要办理异地退休,但档案里缺少当时调入该单位的调令,现在当地的社保局要求我必须补齐手续,可企业破产早就没人管了,我去接管单位跟本就找不到档案,我该怎么办请求您的帮助感激不尽

其他 2019-06-01 09: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咨询人社局
  • 主要分两部分:
    第一、破产受理前
    破产受理前的社保作为破产债权由清算组清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同工资属于同一顺序),一般来说企业破产后该部分费用是缴齐了的。如果个人部分缴齐了(可以到社保机构查询,部分省市可以从网上查),从一般意义上而言,退休以后原则上不影响养老保险的领取!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因为顺序比较靠后,获得清偿的几率不大,要看企业亏损的具体情况。
    第二、破产受理后的社会保险
    破产受理后的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当由清算组按月及时、足额缴给社保机构——其中应包括所有的保险等。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社保是可以进行补缴的,把之前的年限补缴,那么就可以到时候领取到社会保险待遇。
  • 社保局查询情况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