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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7年十月十七号我雇了我们村的三个人打包米,我有一台玉米脱离机,就在十月十九号那天下午,也就是其中的一个人刚刚干了三天没到黑,机器正常转的情况下,他违规操作把左手伸到机器里,把机器卡住了,赶紧停下把他手拿出来,到朝阳市中心医院,检查结果是第二三指肌腱断了,第二指骨折,但是没必要住院,接上就回家了打消炎药,以后每月按时复查,这些所有费用都是我们花的,在复查第三次的时候,大夫说没事了回家养着吧,我就想虽然他操作失误,但是毕竟是本村的,想给他点钱作为补偿,他们不要,说手不疼了能干活了就完事了,也没签协议,就这样,直到2018年4月中旬,他又给我打电话说去复查,当时我没时间,我妻子有毛病,就委托村上领导去他家的,结果他说要40000块钱和我们,我也是农民,实在承担不起,就让村领导告诉他,要的太多我那时家里就两千块钱,孩子念大学,后来又没信了,2018年的12月25号,他又打电话,找我要钱,问我在家他找村上的来我家,我说来吧,他们来我家开始要两万,后来一万,我实在没钱,说三两千行,多了没有,他们不干就走了,2019年的2月22号我接到的信息,双塔区法院来的,他起诉我了,起诉书上写的要误工费6000,伤残费等鉴定结果看能不能定残,我想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没住院有误工费吗?他能鉴定上伤残了吗?我能花多少钱了啊!起诉我是不是肯定得败诉

其他 2019-03-06 01: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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