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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7月1日正式入职,入职期间,公司提供了一个半月的入职培训,其中试用期的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但是,领导口头说我们的实习期时限为一年,所以,到现在为止,我的薪酬都是按照试用期的薪酬发放。现在想辞职,应提前多久递辞职报告,是按照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还是应该按照正式入职员工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单位给缴纳的五险一金应该怎么办?应该办理什么手续?我们签的合同上并没有标明违约金一说,单位如果提出要赔付违约金是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谢谢!

其他 2019-03-04 09: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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