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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套保障性住房,通过中介公司卖房,我告诉中介公司我什么都不管,包括补差价,拿到手225000元,中介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找到一个买家,拿了一份有买家签名的定金合同和买卖合同,给我付了20000元定金,我和中介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补差价的数超出了他们的预算,所以合同无法履行,至始至终我都未见过买方,现在买方却以我不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为由,起诉我双倍返还定金,一审法院说本案和中介没有关系,拒绝我提供的和中介公司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已以补差由谁承担未作明确规定为由判决我返还定金20000元,我不服判决上诉到中法,录音中中介明确说了补差费用太高,买方承担不起了,质证时中法法官听了录音后给对方律师说了,这个事都是中介的问题,现在中法却已录音不能证明双方就该补差费用做出了约定为由,维持原判,我能申请再审吗?

其他 2019-03-04 21: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起再审,是否能裁定再审还是要看你手里掌握的证据是否充分。
  • 分析判断案件的走向要依据客观证据结合案件事实,不能根据您自己的理解去让律师分析;根据你自己说的情况要确定补差价责任和履行合同主体的问题是关键,建议带证据咨询一下,再确定是否再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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