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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9年6月进入的公司,合同期是三年,现在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公司应该给我哪些赔偿

其他 2011-09-30 23: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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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你没有过错,应付你两个半月工资作经济补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加付一个月工资作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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