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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前台上班,拿了酒店前台100多块钱,经理把我整个月工资扣除了,不给我结,我该怎么办,他还说目前谁也不知道,要是都知道了性质就会很恶劣,我该报警追回我这一个月工资吗?

刑事辩护 2019-04-07 16: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你所述的情形,如果酒店有规章制度这么规定的,走法律途径也比较困难。反之,如果没有,或者根本没有告知你们规章制度,就属于克扣工资,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索要工资。
  • 这个建议先和经理谈,如果对方有什么不轨意图再根据情况看是否报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按你所述的情形,如果酒店有规章制度这么规定的,走法律途径也比较困难。反之,如果没有,或者根本没有告知你们规章制度,就属于克扣工资,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索要工资。
    【追问】店是小店,但是过来上班他并没有告诉我规章制度,他威胁我如果老板知道,事情就不会是扣除工资这么简单
    【回答】你好,这个数额也构不成盗窃罪,你自己考虑吧。
  • 你好,是可以追回的,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追回,报警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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