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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深圳搬离去别的省员工不愿意去可以获得补偿吗?谢谢解答!

其他 2019-03-22 13:4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公司市外搬迁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 你好!如是异地搬迁可要求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积极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而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工作地点跟合同地点不一致可以要求补偿。
  • 可以得到一年一个月的补偿
  • 可以得到补偿的
  • 可以得到补偿的
  • 有经济补偿金,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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