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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带着孩子,协议书上男方不出一分钱,我可以起诉他吗

离婚 2019-03-22 20:0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处理
  • 这是可以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这是可以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
  • 可以依据情势发生变更要求男方给付抚养费
  • 您好,你可以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 这是可以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 是可以起诉的
  • 可以起诉对方
  • 您好,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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