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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离职,公司没有给保险我可以要求赔偿,或者补交保险,补缴是否从我入职当天算起?

保险纠纷 2019-03-09 13:0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应该为你缴纳的是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自工作以来的社保,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当然公司为你补缴,该你自己出的部分还是要交给公司的。如果你原来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明显抵触劳动法,自然是无效的。而且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段期间你要有意识的搜集证据,如工资卡、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你可以和公司来协商,若协商不妥则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社保一定是为你建立社保账户补缴,而不是发现金给你。
  •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 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未缴纳社保等),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职工带薪年休假与缴纳社保的年限无关,按照实际在不同工作单位的累计工作年限计算。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 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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