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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妻子生活在广东清远,我妻子今天突然接到当地法院送来的参加诉讼通知书,被告是北京丰台工商局,原因是原告被冒用身份证登记注册了一家公司(法人),而我妻子也是股东之一,这样我妻子才知道自己身份证被人冒用,如果我妻子要求工商局撤销股东登记应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9-10-04 08: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妻子可以向工商局提出要求。
  •  首先,发现这种情况,必须马上到当地的公安局报案,在请公安局出示证明。  在拿到公安局的证明后,去所需要注册的当地工商局,让公安局撤销冒用您身份证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五十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冒用您身份证注册公司的人,说明他在注册公司时的签字非本人签字,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注册,是违法行为,被冒用的人可以要求撤销登记的。如果还造成了损失,有权利要求冒用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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