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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2016年7.30.借款二十万,还款日期2017年7.30,

其他 2019-04-13 07:3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建议督促借款人积极还款,不然担保人有可能要承担责任。
  • 建议及时联系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可加微信。
  • 您想问什么问题?
  •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 借款人不还钱的话,可以找担保人要。
  • 建议及时诉讼维权
  • 您好,这个还没有过诉讼时效,如无特别约定的话你应该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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