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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单位工作了快十一年,最近三年多才给我上公积金,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公积金吗?第二可否以此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给我赔偿吗。谢谢

其他 2019-03-14 16:2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应该为你缴纳的是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自工作以来的社保,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当然公司为你补缴,该你自己出的部分还是要交给公司的。如果你原来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明显抵触劳动法,自然是无效的。而且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段期间你要有意识的搜集证据,如工资卡、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你可以和公司来协商,若协商不妥则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社保一定是为你建立社保账户补缴,而不是发现金给你。
  • 原则上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只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如用人单位行 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
  • 各地市的政策不一样,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 您好,您可以及时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您好目前国家法律上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劳动者上缴公积金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第二:可以主张赔偿,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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