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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11月.一个朋友A找到我说.他找某省厅领导关系搞到工程.造价约三千伍佰万.招标保证金需要200万.要我投资100万.工期180天.当时我又找了个伙伴C去实地看了一下属实.于是和另一伙伴C合资100万各出50万.汇到某工程公司账户作投标保证金.并与A签定的合作协议{100万投入分50万利]不参加该项目实施与管理.10年元月中标后.A将中标后的合同用电子邮件方式传过来,投标保证金200万.工程公司退回100万给A[当时A还了别人的借款].另100万作工程押金留在了工程公司账户.按合同10年春节后开工与8月28日俊工.结果到现在也未彻底完工.10年8月按合同要约我将C出资的50万和25万利润一起还给C.期间因A无资金多次停工我又多次借给A资金.种种原因收尾工程被工程公司收回自己完工,现在A在工程公司的应收款不多了.还不到200万.可外借款就有近400万.许多赁主就打工程押金的主义.于是我着急了.去工程公司一查才知传来的合同是一份假合同.原合同的乙方是B[我从来就不认识B].当时汇投标保金收条也是B[现在我才知道].现在100万收条在我手中.我可告他合同诈骗或欺诈吗?我现在怎样做才对.请律师相助.谢谢

其他 2011-10-03 17: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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