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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婆在2006年结婚,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2006年出生、现在读六年级,小儿子2008年出生,患有脑瘫生活不能自理。2018年11月10日,发现妻子出轨她直接和那个男人跑了,到现在已经4个月了,音讯全无,电话全部拉黑联系不上。请问这个算不算遗弃罪?

离婚 2019-03-22 19: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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