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考试了教师,去年十月份,然后签了一年的试用期合同。合同上的试用期是去年12月到2019年12月,合同上也,没有注明违约金,现在我想辞职,可是教育局告诉我要交违约金,一个月一千,加上没有签合同的后面五年。我想问一下,合同上只有一年试用期,后面五年的合同我又还没有签,然后试用期合同也没有注明违约金,我应不应该陪违约金呢?

其他 2019-04-01 20:4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考的学校应该是事业单位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提前30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如果您和学校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拒绝支付。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是不需要的。。。
  • 您好,不需要支付
  •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就行。
  • 您好,按合同约定履行
  • 你好,不许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