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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先生,我2018年9入职一家汽车用品贸易公司做销售,公司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买社保,由于公司改变销售政策,我2019年3月7号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以我销售出产品,已经给我提成,客户有可能退货为由,拒绝支付我2月,3月工资,说要辞职可以,3个月后,客户不退货,再给我发工资,我不同意,于3月7号打辞职报告,总经理助理已批准,总经理未批准,于3月8号我还公司客户资料和物品离开公司。现在公司口头说要3个月后,发给我工资?我应该怎么办?应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权利?

其他 2019-03-20 1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您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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