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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我在本公司工作近二十年,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我现在所就职的部门为物流部,现在公司要把该部门转包给第三方。公司对我部门进行裁员解雇,我离退休还有两年半时间,我这种情况按照劳动法公司该怎么对我进行赔偿。谢谢!

其他 2019-03-21 13: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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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裁员,也就是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要么要求继续劳动关系,要么正常要求赔偿
  • 需要按一年一一个月的班准向您支付补偿金。
    【追问】公司应不应该给我把后面两年多的社保买断
  • 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一年一个月的补偿是按深圳市年度平均工资还是按我本人的平均工资收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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