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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我老公离婚,我们分开几年了,一直没有联系,现在他不愿意和我离婚,还要求我给他钱,我两个小孩,我女儿一直以来又不给学费,儿子各点学费,也不给生活费,你说,我现在该怎么才可以离婚

离婚 2020-05-10 17: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追问】协议离婚是不可能,他很不讲道理,还有就是,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婚,如果一次离不了,还要起诉离婚吗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对于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自1993年以来都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和出发点,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夫妻双方只有把握好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的基本原则,才能在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战争中获胜。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 你好,可以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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