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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是做生意的,顾客在我家买完货,受到损失,来找我家,我找到厂家给予赔偿,达成共识,协议,后续顾客还来我家闹事要钱,这样算敲诈勒索吗

刑事辩护 2019-08-07 05: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已经偿还,借条没有收回,债权人持借条向法院起诉,再次索要债务,不算敲诈勒索罪,只是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如果严重的影响到我国的司法秩序的会被依法追究相关的责任。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追讨债务,属于民事纠纷,债务人完全可以拒绝。若没有采取其他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索取的,不属于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不算。。。。。
  • 可以报警处理的
  • 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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