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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签有合同。用了一段时间租车公司说换一辆,然后是我去帮忙换的,合同重签了一份,因为车牌不一样,我代签的名字是朋友的,双方口头都同意的了,车朋友让我一直在用,现在去还车,朋友联系不到,然后租车公司让我支付这笔租车费,请问合理吗?

其他 2019-07-09 19: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合同内会注明租车人的信息、租车时间、价格等基本信息,我们要首先确认这些内容准确无误,如果对用车过程中某些责任的归属等有疑问,也应当提前和工作人员询问,或者要求工作人员将用车过程中常出现的责任进行解答,同时在合同中指出。租车人关心的一些细节问题,我们会在介绍完租车流程后为大家统一罗列。
  • 租车协议的本质是租车人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目的在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现状、车辆租赁费用、违章责任承担、用车安全等等,出租方在租车之前与租车人签订合同,根本在于规避自身风险。
  • 租车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合同的,租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合理的事哟。
  • 你是否签字确认
    【追问】没有其他签字,就签了朋友的名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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