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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朱律师!我是一个43岁的女人,因感情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可是他不愿意面对面跟我离婚,而是要报复我,我这样有什么办法吗?

离婚 2019-04-11 12:1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
  •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
  • 对于对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起诉离婚,建议你来电或加微沟通,这样效率会高点。
  • 1、关于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对方不同意即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可以诉讼离婚。 2、根据法律规定,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没有上述情况的,法院一般判不离,但是,6个月后再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就判离。 3、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您好,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您可以向相应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 只能起诉解决了,建议尽快请律师帮忙。
  • 您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诉讼离婚
  • 您好,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据您所述,您可以向相应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我们团队每年办理离婚案件上千件,都可以帮当事人争取判决离婚,在离婚纠纷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对这类案件很专业,效果很理想。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离婚,我们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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