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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去他人房子被我看见,多次去也看见,但是不诚认,我劝说过不要去,没听我的,我们结婚七年,两个丫头,没有房子,农村房子,去年买车我和我爸买的,她没给一分钱,给他花钱她情愿,给我们丫头学费她不情愿给,我借钱给孩子上学的,离婚怎么判?

离婚 2019-11-20 1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
      第一,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法律上允许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双方离婚时应当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时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抚养费,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孩子的学费,保证孩子能够学习。
  •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议,不能协商好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法院在诉讼离婚时会依法判决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并对孩子归谁一并作出判决,同时由不直接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一方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担学费来保证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
  • 你好,你是指孩子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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