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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四川资阳的,由于前期物业经营问题自行撤场,后期小区已经更换三家物业,且未与任何业主签订合同,且收费昂贵,业主有权拒缴物业费吗?还有房产证合同是17年六月拿证,至今未果,可以要求赔付违约金吗

其他 2019-06-19 06: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业主是否要拒交物业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执行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违约;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 无论任何收费,物业管理企业均应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还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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