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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出生的女性,普通工作编制,2014年来深圳工作,至今在深圳已交纳了5年社保,本人之前在老家江西也已交纳15年社保,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想在深圳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有可能吗?如果今年嫁给深圳户口的丈夫,是否能享受深圳退休资格呢?

其他 2019-05-24 2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请求书(A4白纸手写,并在姓名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理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含户主页面和自己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相片(用于处理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必);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活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处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员工退休核准(批阅)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收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供给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供给转业证明及转业批阅表原件及复印件。
  • 1、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
  • 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本省范围内存在多处养老保险关系,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所有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有养老保险关系分段所在地(含临时缴费账户)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省户籍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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