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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个孩子儿子11岁随父亲生活现已16岁了,女儿6岁随我生现已13岁了,3月1日下自修课就被父亲偷偷带走了,还起诉我回女儿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07 00: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你好,如果对小孩的抚养权协商不下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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