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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上海户口,男方是外地的,宝宝户口跟女方,姓氏有要求吗,还是必须跟女方

离婚 2019-04-09 1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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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 没有要求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 你好,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 结婚了,双方都可以,,
  • 可以选择父亲姓也可以选择母亲姓。
  • 婴儿姓氏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少数民族公民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或者风俗习惯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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