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夫妻俩人政策回城,落到男方母亲名下的公房名下,后来又把自己的孙女以照顾他们名义迁到此房。后来2009年拆迁.不是按照户口人数拆迁。因家庭纠纷,此房的所有权益都归房主所得,夫妻二人根据自建房跟开发商争取两套房子。现在孙女想要房子,请问拆迁时,她只是户口在,还在上学,她有权利要房子吗,她有居住权吗?谢谢您啦

离婚 2019-04-04 15: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拆迁时并非按照户口人数拆迁,原则上孙女并非原房屋的产权人,无权分得拆迁利益。至于居住权,如果您的孙女现在仍未成年,且您是孙女的监护人,那么您需尽到监护人义务,不得将孙女遗弃。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您的孙女无权主张居住权。
  • 需视具体拆迁协议及拆迁政策等综合判断,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婚前财产归个人
  •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可以进一步沟通
  • 按照具体产权情况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